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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在第四条常见犯罪量刑中最先列明“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这两个罪名常常出现在道路交通方面,特别是在涉及到酒后驾驶,则容易出现这两个罪的竞合。本文将通过以下分析来帮助大家区分这两个罪名。
一、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概念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①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③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④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醉酒驾驶是指在醉酒状态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
(一)主观方面
危险驾驶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及公共安全,但仍放任或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主观上只能是过失,即行为人虽然能够预见到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但由于过于自信或者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才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发生。
(二)客观方面
危险驾驶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醉酒驾驶机动车、严重超员超速等行为。
交通肇事罪客观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三)危害结果方面
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要有醉驾、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等行为即可,不要求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
交通肇事罪则要求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四)量刑处罚方面
危险驾驶罪的量刑则较轻,处拘役,并处罚金。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更重,分为三个等级,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四、参考案例
案例一:
案例二:
分析上述案例,案例一中尹某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危险驾驶罪的刑事立案标准,虽造成门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但未达到交通肇事罪规定的事故标准,以危险驾驶定罪处罚。案例二中应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周某死亡,应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而醉酒驾驶是一个加重情节。
五、结语
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都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但两个罪名的侧重点不同,一个行为是构成危险驾驶罪还是交通肇事罪需要从主观心态、客观行为、危害结果等方面来进行分析判断。但无论是哪个罪名,我们都应牢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障自身与他人的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