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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名下查无财产和银行存款,律师追查财产线索成功执行回款五百余万元!

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由我所建设房地产团队代理胜诉后,因被告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需要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金额八百余万元。案件由我所执行团队李名博主任亲自主办、刘弘德律师承办,杨川协助办理。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中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银行账户可用余额仅数万元。在此情况下,我所执行团队成员通过追寻财产线索,并多次前往武汉、成都、南阳等地调查被执行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收账款,经过半年的努力,终于找到一笔应收债款,遂将财产信息及时反馈给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前往协执单位调查核实确有应收债权后,即向协执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等法律文书,最终案件阶段性执行回款五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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